溪湖区局固定党日八项动作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发布日期:2017-12-29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 溪湖区局 作者: 刘庆元 王力 字体:[ ] 分享:

溪湖区局12月28日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利用八项动作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

一是班子成员上党课。副局长潘华民以《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做好新时期税收征管服务工作》为题,进一步宣讲十九大精神,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找准路径抓征管和科学有效开展纳税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讲解,授课内容简单易懂,科学具体,为区局下步税收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启示作用;

二是开展第8期“税务大家谈”。区局利用优秀党建项目“税务大家谈”开展业务授课,内容为办公室于长波讲授《税务机关公文写作及信息报道》,讲解税务系统公文种类、写作要求、基本格式等内容,区局借此培训,也要求干部职工提高自身写作能力,将身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点滴事迹进行宣传,做好新时代的记录者和号角手;

图为 税务大家谈 (陈菲菲 摄)

三是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为《引领“新时代”航向:学者看十九大报告如何体现“新”》,从标定新时代秉承新使命,创立新思想引领新航向,描绘新愿景开启新征程三个方面对十九大体现的“新”进行了学习;

四是进行党总支支委会议。内容为《十九大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宣言书”》,从新时代“举什么旗”、 “走什么路”、有“什么样的精神状态”、 要“担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 要“实现什么样的奋斗目标”五方面进行了学习;

五是召开各党小组会议。内容为《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会议中区局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发挥自身作为一名合格党员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强化自身的执行力,为党支部建设贡献力量;

六是开展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照市局和区直机关工委的工作要求,溪湖区局开展了组织生活会,以“两学一做”为主题,从个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情况等方面,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并结合组织生活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了评议;

七是抓好党建工作述职汇报。开展2017年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并进行了述职评议考核测评。6名党支部书记从年度党建工作取得成绩、党支部及自身存在不足,和下步打算方面进行了深刻的汇报,汇报中,也纷纷表示要带领支部全体人员在落实十九大精神上走在前,作表率;

图为 党支部书记述职  (刘庆元 摄)

八是驰而不息抓廉政。由纪检组长沈波讲授《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廉政档案(12.20修订)》及《干部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规范,并做元旦节前教育,学习教育效果明显,推进了溪湖区局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建设,提高了区局干部职工规范用权和廉洁自律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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