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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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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纳税人学堂由葫芦岛市地方税务局、葫芦岛市纳税服务科发起设立,学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基础,以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关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创建服务型税务机关的总体要求为依据,遵循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以广大纳税人合理培训需求为导向,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依法办税”、有效维护纳税人自身权益、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促进我市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为目的。纳税人学堂办学的宗旨是完善培训机制,丰富培训内容,结合纳税人的实际需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所涉及的税收工作新内容,结合当前纳税人比较关心的税收热点、难点问题,介绍、宣传国家税收政策,逐步形成集税法宣传、纳税咨询、税收业务培训辅导、纳税人权益保护为一体的专业化、全方位的纳税人学堂,服务于纳税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办学基本原则
  (一)主动性原则
  税法宣传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及纳税人税法知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重要内容。纳税人学堂将主动面向全市广大纳税人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宣传活动,服务广大纳税人。
  (二)实用性原则
  为了保证税法宣传效果,提高纳税人办税能力,纳税人学堂将根据广大纳税人的实际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培训内容,突出实用性、针对性,保证培训实际效果。
  (三)自愿性原则
  纳税人学堂将通过办税服务厅、葫芦岛地税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培训信息和培训内容,引导和鼓励纳税人根据需要自愿参加培训。
  (四)普遍性原则
  为了满足全市各行业、各类型纳税人的不同培训需求,普遍开展培训工作,市地税局决定由市国际税收研究会负责纳税人学堂的具体管理工作,各基层地税机关税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培训与管理,各尽其责,促进集中培训与各地分别培训相结合,并积极探索国、地税联合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培训的覆盖面。
  培训方式和形式
  (一)集中培训与各地分别培训相结合的全方位培训方式
  为了方便纳税人,满足不同纳税人的个性化培训需求,纳税人学堂采取集中培训与各地分别培训相结合的办学方式。一是设立固定培训场所,在税务机关与广大纳税人之间构建面对面、零距离沟通交流的培训平台;二是组织专家学者、税收业务骨干分别到全市各地区巡回培训授课,方便纳税人接受培训;三是条件成熟时创办网上学堂,为纳税人构建网上报名、选课、培训课程下载、网上培训需求征集的“一站式”电子服务。
  (二)定期性、灵活性相结合的培训形式
  为了满足不同纳税人的培训需求,纳税人学堂将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不同的税收知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培训;对纳税人提出的不同需求制定不同的培训内容。授课将采用现场讲授、答疑、模拟操作、走进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现场培训等形式,做到定期性、灵活性相结合,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培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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